中共作“历史性决定”回应民意保障人权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后的第三日晚间,作为全会最重要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即获公布,这份文件因决定中国未来5至10年走向而备受瞩目。 值得注意的是,继中共首次在全会公报中提及“人权司法保障”概念之后,这一表述也被写入15日晚间公布的这一纲领性文件中。《决定》第34条明确写道,“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而更为引人关注的是,《决定》第34条明确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这意味着,这项在中国存在数十年之久且饱受争议的制度将成为历史。 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予以极高评价,他说,“这是在中国法治理念不断深入、法律制度不断完善、人权保障在制度层面不断得到推进的背景下所作出的历史性决定。” 在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看来,这是一个较大突破,也是对民意的回应。他向中新网记者谈道,劳动教养制度虽然在历史上曾有一定作用,但它确实存在法律依据不足、不利于人权保障等问题。 “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国家核心价值,在这一背景下废除劳动教养制度,应该说是正当其时。”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焦洪昌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 在焦洪昌看来,这不仅仅是一项制度的废立,更是一种国家理念或精神的彰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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