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宋女士介绍,2010年4月份她花了1.2万元购买了一张长期美容卡,但刚刚使用半年这家美容院因故关门,宋女士被“划拨”到离家3、4里路的另一家美容院继续接受服务。 宋女士转到新店后,电话预约美容服务时间,经常被推辞变动,不是被告知顾客预约太多,就是服务人员少安排不开。好不容易预约上,美容院又经常安排新手服务。因不满意该店服务,宋女士要求退还美容卡的余额,但却遭到拒绝。经过多次协商无效,无奈之下,宋女士将此事投诉到了香港中路工商所。
香港中路工商所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了调查,发现宋女士所反映的问题属实。负责投诉的工商人员表示,美容院违反约定,未经同意将顾客“划拨”转让,并降低服务水准的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依据相关规定,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随后,经过工商人员协商,美容店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和不足,主动联系总店,为宋女士退还了美容卡上的余额6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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