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民营经济的主管部门,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将通过放宽行业准入、公平政策待遇、加大扶持力度等,认真落实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有关政策。
首先,放宽行业准入。对民营经济进入省经信委负责的原材料、信息化推进、软件服务、民爆、资源综合利用、军工、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等领域,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外,不设置任何限制,按国家规定可由省调整的条件,对民营企业适当放宽条件执行。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备案和核准,除国家规定的外,不设任何限制。机电设备招标放宽民营经济资质、资金、人员等方面的准入条件,建立机电设备招标民营企业及产品目录库,同等条件下优先采用。 其次,公平政策待遇。由省经信委负责的各类项目审批,对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一视同仁。在煤、电、油、运调度和协调保障工作中对各类所有制经济同等对待。 第三,加大扶持力度。充分发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效用,重点扶持民营经济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企业上市、产业园区、品牌建设、社会化服务体系、金融服务等方面和黔党发〔2011〕10号文件规定的其他领域,保证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开、规范、科学、有效。创新民营经济发展项目申报方式,民营经济参与的产业链和产业园区项目可“打捆”申报。今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民营企业的比例要超过60%,在此基础上,连续三年递增20%。探索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中小企业高科技项目股权投资和管理模式的有效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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