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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租房三季度起配租1万套

发表于 2011-6-18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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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朝阳、海淀等区县将在三季度率先开展社会公租房摇号配租。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今年计划竣工的1万套公租房力争全部完成配租,公租房配租将会以区为主,暂不支持申请家庭跨区租房,市住保部门还会在近期出台全 ...
         朝阳、海淀等区县将在三季度率先开展社会公租房摇号配租。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今年计划竣工的1万套公租房力争全部完成配租,公租房配租将会以区为主,暂不支持申请家庭跨区租房,市住保部门还会在近期出台全市统一的配租政策。

  据了解,在全市率先摇号的朝阳、海淀等区县公租房,部分项目位于朝阳区北苑南区、海淀区苏家坨。

  去年12月在海淀区举行的公租房配租试点中,两类人群参加配租公租房,一是当天参加海淀区“三房”摇号获得选房顺序号但放弃选房的家庭,还有就是获得廉租租金补贴资格且有意租住公租房的家庭,他们可以用廉租租金补贴交纳房租。

  根据《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本市已经通过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这“三房”资格审核的家庭,今年三季度,可向所在街道登记申请租住政府提供的公租房。

  按照海淀区当时的公租房配租规则,每类家庭的选房顺序按照已摇出的选房顺序号为准:如海淀区首批公租房将按照廉租实物配租申请家庭、廉租租金补贴申请家庭、经济适用房申请家庭、限价房申请家庭的顺序分类选房。各类家庭的选房顺序则按三居、二居、一居、单间的顺序分组进行。

  “目前正在轮候‘三房’的家庭,预计将有相当一部分会租到公租房,实现提早入住保障性住房的目标。”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解释,与经适房、限价房同一申请家庭“只能放弃两次购房资格,之后须重新提出申请”的要求不同,公租房在约束“弃购”方面规定较为特殊:参加公租房配租的申请家庭如不选择公租房,不会被计入放弃配租、配售资格次数。

  另外,承租公租房的家庭,其保障房轮候资格依然有效,在其搬入所购买的保障房之前,已居住的公租房还会为其保留两个月的过渡期。

小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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