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的环保举报热线电话,按要求省级环保局和国家考核的重点城市环保局应在2001年7月31日前开通,其他县级以上环保局应在2001年12月31日前全部开通。已开通其他环保举报热线号码的地区,应逐步更改为全国统一的“12369”号码。制定的《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时,可以通过拨打12369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和请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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